政府采购信息网(caigou2003.com)获悉,国务院办公厅26日印发《第十次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》(下称“《方案》”)。《方案》指出,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、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、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。
具体举措: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,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“品牌向上”系列活动,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促进汽车消费。
《方案》还指出,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,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“关键小事”。
具体举措:延长允许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时间,放宽通行吨位限制,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,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、延长通行时间,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。
财政部10月25日表示,将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,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,免征车辆购置税。
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,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实施管理。